3月18日,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,其中经旅游景区自愿申报,有关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初评推荐,金寨县龙津溪地景区达到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,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。
原文如下:
经旅游景区自愿申报,有关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初评推荐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》和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》,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程序组织评定并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公示,金寨县龙津溪地景区和潜山市天仙峡景区达到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,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,现予公告。
安徽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
2022年3月8日